法律职业同体是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等同构成的从事法律专门职业的社会群体。这个同体成员一般受过专门法学教育和法治思维训练,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因而,他们在整个社会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不仅同从事相关法律职业,而且担负着凝聚法治识提升法治信仰的职责,在法治建设发挥着独特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职业同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我,随着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学教育不断发展,法律从业日益规范,法律职业同体建设也不断发展。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律实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多,逐渐形成协同研究法治理论推动法治实践的生动局面。但也要看到,我法律职业同体建设的道路并非一片坦途。不同法律从业者之间还存在相互交流理解不足不充分等问题。
建设法律职业同体,每个法律职业群体都很重要。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都是全面依法治的重要主体,都需要履行好自己的使命。拿法官群体说,他们担当着家司法裁判的职责和使命,法官能否正确地适用法律公正地裁判案件,影响着家的法治运行状况。再如律师群体,也要积极担当社会职责履行法定义,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又如法学专家,不仅要为法治实践提供智力支持,还担负着为全面依法治培养人才的重任。
从理想状态看,法律职业同体是指具有相同职业目的职业准则职业操守职业知识的专业群体。法学知识教育或传授在这个同体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法律职业的识很大程度上源于同认可的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和法治价值。因此,法律职业同体首先应当是法律知识同体。没有同的法律知识,法律职业同体建设就会困难重重。
改革开放以,我恢复和发展法学教育,成绩有目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当前高校所教授的法学知识体系性还不足,其混合着古代的西方舶的各种知识理念和方法。这些混合的知识虽然为我法学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但还没有形成具有特色风格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而且法学知识还有一些脱离实际的内容,一些说法从书本上到纸面上去,对法治实践的指导作用有限。
应当看到,我法学教育尚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的需要。面对活生生的法治实践,的法学研究者和教育者如果只做西方法学知识的搬运工,就无法为法治建设提供有用的知识和智慧。就其实践性而言,法学知识并非由法学家所垄断,法律职业同体的每一个人都有义和责任参与到法学知识的生和传授过程之。也就是说,法学知识并非仅仅形成于教室,而应该在更加宽广的法律实践加以培育完善和提升。这个过程离不开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其他法律职业人员的同参与。
法学知识的学术营养自于法治实践。在个案处理会生各种难题,法学知识在解决这些难题过程的作用和不足,需要及时反馈给法学研究者与教育者,这理应构成法学知识形成和积累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法学理论知识必须面对实践的检验,法律实践问题及其解决也必须经受法律科学的审视。这就需要建立起法学知识与实践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并在这个过程形成成熟的法律职业同体。
总之,法律职业同体建设离不开法律知识识的形成。法学并不仅仅是法学家这个群体的事情,它是需要整个法律职业同体一起去创造打磨完善的知识体系。法律职业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要有这样的眼界和信心,同担负起推动我法学理论发展成熟的历史使命。
作者为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人民日报 2018年11月05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