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并督促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儿童参保覆盖水平,保障儿童参保权益,维护儿童健康。 据新华社。
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后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鼓励地方探索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并可通过亲情账户或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医保码,在出生后天内均可凭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 此外,通知明确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础上,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包括儿童在内的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水平。
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昨日发布《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儿童参保率,力争到年底,%以上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 通知从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协同优化参保政策和医疗服务供给、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等方面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在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出生一件事办理,及时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
要分类做好符合资助条件的各类困难儿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及时参保;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创造条件放开儿童参保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儿童在常住地、学籍地参保;支持参保职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